澳门:永久居民每人发10000澳门元
2025-05-30(1)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;
(2)住院;
(3)年满65岁居于内地,或者未满65岁因健康原因而居于内地;
(4)在外地为已在社会保障基金登记的雇主工作;
(5)为负担居于澳门的家庭成员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;
(6)履行公务;
(7)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、在当地工作或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;
(8)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。
澳门居民可于5月29日15时起登入“一户通”或现金分享计划网页查询是否符合发放资格。符合发放资格的人士会按照既定的时间表,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自动收取款项,无需提出申请。

据南方都市报,现金分享计划是2008年由时任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提出,目的是分享经济发展成果、抗击通胀以及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。2008年5月23日,澳门政府公布,永久居民每人获发5000澳门元,非永久居民每人获发3000澳门元。之后每年都发放,但金额会因经济、通胀和政府财政盈余情况而不同。